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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滁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滁州教育网 发布于 阅读:86 教育网


202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聚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创新督导方式方法,用活用好督导工具,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推动滁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全面对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实施意见以及市实施方案,系统梳理改革实施进展,查摆分析短板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纵深推进和巩固提升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加强督学管理考核,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等条件保障。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协同高效工作机制。结合2023年度省级教育督导评价奖励实施办法,统筹分配各县(市、区)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

二、一以贯之推进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继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聚焦“双减”政策落地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开展常态化重点督导,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推动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把“双减”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发挥督导“长牙齿”作用,加大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和问责力度,对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好专(兼)职督学作用,加强经常性督导,持续传递压力,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

三、扎实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考核工作

对照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要求,统筹谋划、整体安排,以评促改、查缺补漏,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市级自评和迎检工作。围绕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简化、量化、强化原则,注重调整优化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统筹协调抓好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配合省督导办做好新一轮教育强县评选工作。

四、从严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各地根据工作规划及要求,按照积极争创、重点推进的原则,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强化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序有力做好评估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已通过省级评估的凤阳县做好整改提升。根据创建进度规划,实地核查全椒县、天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等督导评估,一并做好市一类园视导评估工作,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优化保教质量。

五、争先进位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巩固基本均衡成果。聚焦关键指标,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督促、指导首批申报国家督导评估的天长市巩固提升,已通过省级评估的全椒县加强整改提升,做好迎接国家认定相关工作。通过动员培育、重点调度等方式,强力推动列入2023年规划的凤阳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监测复查长效机制,确保巩固基本均衡成果。

六、有力有序统筹开展各类专项督导和重点督导

组织对重大校园安全事件进行重点督导,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学生欺凌防治和性侵害防治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范围,有力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持续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专项督导,紧盯不放,持续做好督查督办,督促县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持续开展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中小学教材教辅和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反馈意见整改等专项督导。督促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的若干意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七、配合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省督导办做好督导评估试点工作,鼓励支持有关县(市、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试点,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八、加强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常态化质量监测

配合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做好天长市和全椒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巩固基本均衡成果,确保基本均衡水平不下滑。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参考。

九、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督学队伍建设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加强督学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全覆盖“探头”作用。指导县(市、区)组织完成好责任督学到校督导工作,在做好常规督导的基础上,强化“双减”、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督导。组织开展督学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5月份和11月份,组织部分督学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赴外地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督学队伍。

十、全方位全过程提升督导工作效能

坚持统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优化督导方式,坚持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控制督导频次,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智慧督导,积极参与国家智慧教育督导平台建设和试点工作,健全和完善市级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系统对接整合,用好信息化手段,提高督导工作效率。坚持依法督导,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依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督导办工作计划

附件

2023年督导办工作计划

时间

主要工作安排

1月

1.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教育发展)考核工作。

2.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工作。

2月

1.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

2.制定印发2023年度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3月

  1. 对全椒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过程性督导。

  2. 对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天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摸底调研。

3.对全椒县和天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凤阳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4月

1.对全椒县、天长市和凤阳县两项创建工作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2.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3.开展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

5月

  1. 对全椒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市级初核。

  2. 对天长市和全椒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开展过程性督导。

  3. 组织全市部分责任督学外出培训。

6月

  1. 对天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第二轮过程性督导。

  2. 对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开展第二轮过程性督导。

7月

1.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2.对天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第三轮过程性督导。

3.对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开展第三轮过程性督导。

8月

1.对天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市级初核。

2.组织召开全市“双创”工作研讨会。

9月

  1. 开展2023年度秋季开学督导检查。

  2. 对凤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开展市级复核。

10月

  1. 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2. 对全椒、天长、凤阳“双创”工作开展“回头看”。

  3. 开展“双减”、学校安全、师资队伍、经费保障、民办学校等专项督导。

11月

  1. 组织全市部分责任督学参加省督导办组织的业务培训。

  2. 制定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经费预算。

12月

  1. 总结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谋划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

  2. 开展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教育发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