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将符合 G20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组制定的标准,并将适用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
Chan 警告说,香港不应对强制性气候披露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并指出中小型银行可能无法像大型跨国公司那样满足要求。
金管局局长还表示,香港正与中国人民银行(PBOC)和欧盟合作,为绿色投资建立共同的分类标准。
Chan 补充说:“香港银行体系中 40% 的贷款与内地挂钩,香港与中国一起采用共同的国际气候披露标准是合适的。”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透露,将从今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对 24 家主要中资银行的绿色金融绩效进行季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