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滁效办电〔2018〕28号),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独立会计核算的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设“优秀”“良好”“合格”三档,等次比例分别按50%、35%、15%评定。
三、考核依据
依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通报直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考核评分情况。
(二)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时,此考核结果作为第一标准,报委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直属事业单位于2019年3月25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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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得分和自评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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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如涉及加分项的,需同时报送加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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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由人师科负责,行政审批科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