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已纳入2011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进前列”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细化省政府2011年度对市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和牵头领导的紧急通知》(滁政秘〔2011〕176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实现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市政府已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我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实行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的合力。
2.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达标建设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1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0〕18号)文件,摸清学校基本情况,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详尽可行的实施方案,列出经费预算,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要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相关工作。要加强督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学校建设中的困难,促进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 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和学校办学实际,重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扩三建四提高”,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新校区建设等工程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4.建立工作档案,做好迎检工作。省教育厅将在年底开展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各地要做好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档案资料建档工作,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具体台账和提供《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考评细则》指标二、三、四项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翔实资料以备查。
5.加强工作督查,建立通报制度。为督查各地加快推进工作,完成年度规划建设任务,我局将于十二月初组成检查组到各地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