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滁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市)级示范高中: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巩固课改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如下:
一、参会人员
局长、分管局长、教研室主任、基教科长、省(市)示范高中校长等。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拟于10月下旬召开,会期一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 会议材料要求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市)级示范高中对本地、本校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中特色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